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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4G网络许昌移动公司被罚2万元

发布日期:2016/6/27 17:54:48 浏览:497

记者杜文育

本报许昌讯2月1日,大河报记者在许昌市工商局了解到,因虚假宣传4G网络,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被处以2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2014年底和2015年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以下简称许昌移动公司)多次在许昌媒体以及户外发布广告,内容登载“移动4G触手可及”“信号更好-已开通基站4万多个,网络覆盖一路领先”等内容。移动手机用户宋某提出质疑,并向许昌市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经工商部门调查,截至2014年底,许昌移动公司共有4G基站1700个,4G网络基本实现了市区、县区及重点乡镇的覆盖,2015年6月底4G基站突破2000个,与所宣称内容已开通基站4万多个严重不符。

许昌移动公司解释,所发布广告内容为省公司统一下发,由许昌移动公司审核后发布,广告内容所宣传“已开通基站4万多个”指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现有4G基站4万多个。

工商部门认为,该广告由许昌移动公司在许昌地区发布,内容中只显示“信号更好-已开通基站4万多个,网络覆盖一路领先”,并未标明“河南省有4G基站4万多个”。许昌移动公司发布广告宣称“移动4G触手可及、无处不在的卓越网络、和你在一起,信号更好-已开通基站4万多个,网络覆盖一路领先”等内容,是对所提供的4G网络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5年11月20日,许昌市工商局向许昌移动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法定期限内,许昌移动公司没有要求听证,也没有进行陈述和申辩。

2015年12月4日,许昌市工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许昌移动公司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罚款2万元。目前,2万元罚款已经收缴国库。

许昌移动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该案件还在60日复议期内,公司有复议的想法。(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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