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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与公安共商侦查监督机制

发布日期:2017/1/2 12:30:12 浏览:506

12月19日,河南省许昌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如何更有效地加强监督,提升办案质效进行研讨。双方决定,依托派驻公安机关的检察官办公室,定期对不予批准逮捕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处理。案件经补充侦查达到提请批捕条件后,重新报捕,检察机关及时审查逮捕;达到起诉条件且无逮捕必要的,及时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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