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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许昌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15/11/23 17:28:48 浏览:616

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许昌会计师事务所,许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是本地区历史最久的会计中介机构,隶属于许昌市财政局,1999年12月经河南省财政厅豫财会协字[1999]84号文批准改制成立博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博达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许昌会计师事务所,许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是本地区历史最久的会计中介机构,隶属于许昌市财政局,1999年12月经河南省财政厅豫财会协字[1999]84号文批准改制成立博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从事委托审计、验资、财会培训、财会咨询、会计服务、司法会计鉴定等业务的综合性社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营业执照号:411000100007952,执业资格证书号:41100001。


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为许昌市的龙头会计师事务所。我所在河南省注协2010年、2011年举办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排名中荣登前30强之列;我所在河南省注协2012年首次举办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分类评价中,我所被评为A类会计师事务所,在全省A类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名第15位。


本事务所以充足的专业人才作为高水平、高质量开展业务的保证。本事务所旗下现有25名、司法会计鉴定人9人,以上人员大部分同时具有经济类、审计类、建筑工程类各种高、中级技术职称。


本事务所,先后参加了省漕渔滩水电站、河南省中州铝厂、大同煤矿、陕西国棉九厂等单位的债转股改制审计业务,受到了河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好评,同时引进了大型事务所的管理及审计的先进经验,增强了我所的发展后劲。


事务所在司法鉴定领域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为银企集团非法集资案、民营企业资金互助会非法集资案、“六一一”税案等大案要案提供了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受到了公、检、法等单位的一致好评。


事务所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审计、会计服务及管理咨询服务品牌,拥有一批具有先进策划理念、多年策划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务实创新的服务,是博达人的服务宗旨。这样一支追求卓越、永不言败的优秀团队,必将为客户顺利进行产权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市场价值和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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