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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新政策

发布日期:2020/1/31 11:15:53 浏览:339

来源时间为:2019-04-04

近日,许昌市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新政策,市本级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补贴业务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服务平台受理、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发放。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为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1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对于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人应首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按照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可在“河南省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或到常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服务平台申报。

在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时,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均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申请者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账户)。此外,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对于已经办理就业登记的申报人,系统会自动赋予就业创业证编号,对于申报人要求的,可为其办理就业创业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一般按月申请办结,各县(市、区)人社局也可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补贴办理时限。

为确保这项业务尽快开展起来,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年初制定的就业补助资金收支计划,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踊跃申报补贴;同时,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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