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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友反映村子被垃圾“围困”获答复地方领导

发布日期:2016/11/5 14:46:41 浏览:1500

北京4月1日电(张政)近日,一位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河南省委书记的版块留言,希望官方帮助他们摆脱村里被垃圾“围困”的现状。对此,南阳市委回复表示:由于厂区周边村庄未启动拆迁安置工作,新建成的垃圾填埋厂一直未启用。目前,新厂区征迁安置建设工作已启动,土地报批调规、入户调查摸底、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区域规划设计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网民留言】

南阳市2015年在卧龙区潦河镇大周庄新建170亩生活垃圾处理厂,由于离村子太近遭到村民的反对,最近处不足50米。市里说建设什么垃圾发电厂,新的垃圾处理场启用之前将拆迁村子,可是16年3月不提什么拆迁的事,直接倾倒生活垃圾,顿时整个村子垃圾袋满天飞、臭气弥漫,家家户户紧关门窗,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这事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3月23日在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卧龙区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南阳市固废园区项目位于卧龙区潦河镇大周庄村,是南阳市重点市政项目,分为南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厂工程和生物质发电厂两个项目,项目区共占地150亩,需投资7816.99万元,预计5年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2014年7月份经市长办公会议确定立项,2015年垃圾填埋厂建成,由于厂区周边村庄大周庄村林岗、吴凹自然村未启动拆迁安置工作,新建成的垃圾填埋厂一直未启用。2016年2月份,由于南阳市固废园区老场区运行时间较长,无法满足城市发展中大量垃圾需要处理的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有溃坝风险,市区垃圾急需进入新建的填埋场。目前,新厂区征迁安置建设工作已启动,土地报批调规、入户调查摸底、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安置房区域规划设计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的家乡位于新乡市长垣县苗寨乡东榆林村,2012年起我们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让家家户户把自家的宅基地和房子拆除,住进楼房。我们不理解啊,村里就强行拆除,现在房子都拆了,有些村民都无家可归,建的楼房配套设施都不齐全,只有临时水电。我们不理解啊,是谁给他们的权力啊。我家的房子已经强拆了一部分,现在楼房也不盖了,拆的房子也不给说法。现在我们怎么办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东榆林社区位于苗寨镇东榆林村,2011年东榆林村支两委带领村民代表先后赴南蒲、常村等地参观学习社区建设模式,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党员会议,选定东榆林村四位在外经济能人报着回报家乡的思想,不以盈利为目的,对社区进行建设,研究制定建设规划方案。该社区辖东榆林、西榆林两个行政村,于2011年启动建设,属旧村改造型,采取边拆边建和村民自愿的原则。截至目前,共拆迁42户,新建住宅楼3栋2万多平方米。二、关于网民反映社区有关问题的情况1、关于反映“房屋都拆了,有些村民无家可归问题”。经调查,目前该社区前期拆迁共42户,其中23户已安置在1号和2号楼上,不愿被统一安置的19户,每户每月补助100元临时安置费。2、关于反映“现在楼房不盖了问题”。东榆林社区拆迁难度大,拆迁工作进展缓慢,2016年春节过后,苗寨镇政府组织村支两委、开发商进行研讨,重新制定了社区建设方案,在原规划基础上进行规划调整,规划提高了社区建设标准。目前,该社区规划正在进行修编,修编完成后立即开工建设。

【网民留言】

如果三个中学合并,一个5万多人的乡镇只有一所中学,而且新校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校区很小,根本不能容纳所有学生住宿和就餐,而且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也无法解决,老师的住宿也无法解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不合理性。此举牵扯到整个乡镇的所有学生以及家庭,望书记重视,乡政府为了开发房产已经着手搬迁,晚了就来不及了,望领导重视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苗寨镇中心学校、苗寨镇三中是保留学校,苗寨镇四中是撤并学校。经调查,目前三所中学共有班级23个、学生1070人、教师91人,总占地面积27969平方米,建筑面积7880平方米,教室2565平方米,办公用房1724平方米,其他用房3591平方米,D级危房350平方米,C级危房940平方米,三所中学的布局和陈旧落后的教育设施己无法满足苗寨镇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我县整合教育资源规划:要求一个乡镇保留一所寄宿制初级中学。苗寨镇经过多方征求意见,结合乡镇总体规划,制定了初级中学建设规划,报批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意,确定将新校区选址在苗寨镇黄河社区。新校建成后占地面积20176平方米,教学楼3476平方米、综合办公楼2070平方米、餐厅2000平方米、宿舍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6208平方米,体育场3600平方米,地下管网1600米,厕所284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善,可容纳30个教学班,1500名学生。学校污水排放接通社区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镇垃圾中转站统一收集处理,该校建成后能满足全镇人民教育发展需求。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濮阳飞龙汽车站2012年就说搬,现在2016年了也没有一点要搬的动静,交通局说濮阳市客运总站也就是新飞龙车站主体工程早已完工,停车场建好就可以投入使用,可飞龙车站的工作人员说濮阳市新建的客运总站已经卖了,飞龙车站不搬了,这到底怎么了,请书记百忙之中关注此事,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经查,濮阳市飞龙车站建设较早,位于市中心地带,现有规模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还容易造成市内交通拥堵。为此,濮阳市规划把该车站外迁建设。目前,位于清丰县马庄桥镇新建的濮阳市客运总站站房楼已竣工。但是,其西侧作为车站停车区、发车区的80亩土地,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没有交付使用,导致新车站一直不能投入使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加快进度,尽快迁建飞龙汽车站,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设施完善、服务现代的乘候车环境。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2015年按照《濮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发组织住房困难群体实施团购意见的通知》(濮政办〔2015〕40号)团购中央城房屋一套,截止目前尚未交房,但是房价降了超过30,我们住房困难群体就这样跟着政府团购政策,几个月不到损失了15万?请求给我们这些住房困难群体指引方向,挽回损失。

答复意见:

网友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立即转交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中央城小区位于市南海路长庆路交叉口西北角,2013年开工建设,占地26000?,建设规模10万?,系濮阳市龙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业主反映房屋销售价格相关情况基本属实。房地产价格主要受建设成本、供求关系、竞争烈度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动。中央城本次降价活动主要是经市场调研针对跟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人寿保险公司员工搞的一次团购活动,是房地产市场行情决定的一种市场行为。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濮阳义乌商贸城的业主,现关于濮阳市丽都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抵押百姓房产、不办理房产证、不返租金、不开购房发票,向您求助,根据濮阳房产局提供的方案,我们2015年起诉了该公司,官司也赢了一年了。房产证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恳请领导为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因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涉法涉诉案件,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华龙区委电话反馈网友,网友表示理解。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书记很高兴能在平台给您留言,首先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康健。我是河南人,出生、成长于美丽的中原大地。我和我的家乡人民一样,深爱着这边乡土,也身为中原子民而骄傲。近几年,河南省在国家的整体发展潮流中稳步前进,濮阳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也在不断进步。但是发展过程中,还是有一些和基层百姓息息相关的“大事”需要党和政府关心,急需您的重视。都说舍小家,顾大家,有国才有家,开发建设过程中,百姓大都响应政府,配合拆迁整改,配合政府工作。然而,对于整改中的负面问题,如果基层民众的一些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而是部门间相互打太极、相互推卸,恐怕有失“为民服务”的宗旨,长期的失信难免使民众失去耐心和信心,民怨继续加深。我想反映的是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黄彬村的政府改造问题。第一,根据查阅到的留言记录和民众的实际反应,自2010年到今年的2016年,起始时,下面政府曾口头承诺3年完成项目(包括所做的群众工作时间),中途,已被拆的民众也曾反应,未得到准确答复。自始至今,下面政府没有成文的、具体的、准确的交付时间予当事民众。且不说安置费的多与少,今年已是第6年,第一批拥护和响应政府拆迁的民众仍然居住在搭建于田间野地的简易房内,冬日无暖,夏日无凉,仅靠每年几千块钱的安置费度日养家,生活极其不易;第二,关于如何安置补偿的问题。之前承诺按子女人头数目分房,一子两房,每人享有固定平米数。近日,有被拆迁民众与镇政府维权,得到的补偿答复结果与之前不符,请取证给予确认,并出具准确文件,拆迁百姓人手一份。谢谢书记答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濮阳县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2012年8月,濮阳县政府联席会议批准城关镇前黄滨村进行城中村改造,2012年9月6日启动拆迁,至目前已完成拆迁186户。该项目为村庄就地改造,必须先拆迁后安置。过渡安置期内,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标准,为拆房户发放了过渡安置补助费。由于拆迁腾出的宅基地未成方连片,建设项目一直未能动工,致使已拆迁户有较大意见。2016年1月31日,濮阳县政府召开第80次常务会议,就前黄滨村拆迁户安置事宜进行了研究。目前,城关镇已在县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确定第一批房源,按照普通商品房办理手续。剩余的安置房,拟在县城区现有建成小区内寻找房源,按照最优的团购房价选择逐步安置。同时,以该村位于铁邱路以南约180亩土地为质押,公开挂牌出让后所得资金用于拆迁群众安置和郑州蓝钻置业有限公司前期投入。详细情况,网友可到濮阳县城关镇党政办咨询,联系电话:03933311193。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残疾退役军人,一直本本分分,老老实实上班,为了筹备买房我把老人在老家宅基地贱卖,与2014年初在濮阳县公园一品购买一商品房,合同约制2015年10月31号之前交付我使用,中间未交房这段时间我一直找开发商,售楼部,他们态度强硬,一直在拖,说哪有开发商不违约交房的让我去拿买房,现在一家老小租住在不足30平方的平房居无定所,开发商与2016年3月12号通知交房,让交维修基金(百分之1.5或者百分之2),交易费:每平方2元,代办费(总房款的万分之五)配图费20元,登记费60元,配套费用:天然气接口费3100,有线电视接口费240,交完这左右费用之后只有一个收据,没有销售不动产发票怎么缴纳,维修基金,契税,没有提供商品验收合格证明,强制交房,之前违约交房日期怎么说,咨询开发商他说,愿意去哪告去哪告,告到市长,省长都不怕,难道他们真的这么一手遮天,尊敬的书记长大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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