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资讯杂谈 > 正文

许昌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搬家换号“躲猫猫”

发布日期:2018/3/27 10:34:20 浏览:489

来源时间为:2017-10-12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通讯员赵市伟宋小然)信用卡作为一种便捷的现代支付工具深受欢迎,大家在享受刷卡便利的同时,是否意识到潜在的风险?男子孙某便因恶意透支信用卡并逃避还款义务而触犯法律。10月1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2年8月,孙某在某行许昌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孙某自2013年9月起开始透支消费,在当年年底信用卡形成逾期。2014年,孙某搬迁至郑州市,长期住宿在某旅店躲避,变更了家庭及单位地址,并停止使用申请信用卡时在工商银行预留的手机号,以逃避银行催收信用卡逾期本金金额99753.0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案发后,孙某近亲属已代替其归还银行99800元,且孙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许昌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搬家换号“躲猫猫”》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恶意透支信用卡、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例、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信用卡恶意透支罪、什么是恶意透支信用卡、信用卡被前夫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立案后、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信用卡被他人恶意透支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