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3-15
按照许昌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标兵)、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许文明办〔2021〕24号)文件精神,通过县(市、区)择优推荐和市直单位自愿申报,经综合考察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确定了拟命名2021—2023年度许昌市文明单位(标兵、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标兵)、文明家庭等候选名单。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现将拟命名的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21日
举报电话:0374-2990618
电子邮箱:xcswmbcjk@126。com
通信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8楼0809-2房间
邮编:461000
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