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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河南省防汛抗旱和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4/19 12:47:52 浏览:45

来源时间为:2023-04-18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实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扎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蓄滞洪区、主要防洪河道、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主要防洪河道橡胶坝和黄(沁)河重点防洪工程防汛(凌)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实验区、县(市、区)防指要参照省防指通告内容,逐级落实本辖区防汛抗旱和各类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并及时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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