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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男子利用快递运毒品,半路上就被识破

发布日期:2016/11/5 14:50:19 浏览:393

许昌男子利用快递运毒品,半路上就被识破

2014-06-2610:48:41.0

许昌快递公司有哪些

25日,在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兴华社区百货站家属院,许昌市公安局五一路分局民警在禁毒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展示收缴的吸毒用具。记者牛书培摄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毒品,一个让人看了不寒而栗的词。它像毒瘤一样,侵害着吸食者的健康,祸及他们的家人,并严重危害社会。

个别人没有意识到毒品的危害,而是被它带来的利益诱惑,尝试制造、运输毒品,对毒品的蔓延推波助澜。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我们走进法院,分别关注了两起制毒、运毒案件。希望通过这两起典型案例,警示大家不要以身试法,远离毒品,以健康的心态拥抱美好的人生。

男子自作聪明,利用快递运送毒品

机场安检员“火眼金睛”辨出藏毒包裹

记者毛迎通讯员菅卫华

30多岁的魏勇(化名)是许昌人,从珠海往许昌寄了一个神秘的快递包裹。这个包裹在路上“走”时,魏勇乘坐高铁,提前一步回到了许昌。就在他签收这个包裹时,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

这个包裹里究竟装了什么东西,值得魏勇如此煞费苦心,既当发件人又当收件人?民警从包裹中查出了169.54克冰毒和232.9克咖啡因。6月24日,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说,魏勇因犯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利用快递运送毒品

魏勇在珠海谋生。去年8月17日下午,他在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的住处打电话联系了一家快递公司,快递员表示会提供上门收件服务。

随后,魏勇把4包冰毒塞进一个标有“阿华田”字样的空饮料罐,将另外一种俗称“小红豆”的毒品用红色的铁观音茶叶袋包装好,放进另一个饮料罐。快递员上门后,他为了掩人耳目,把装有毒品的两个饮料罐和两盒杂粮一起交给了快递员。快递员称重后,魏勇付了34元快递费。通过他的口述,快递员填好了快递单。收件地址是许昌县某中学,收件人是魏勇随口说的一个熟人的名字,收件人的联系电话则是魏勇的。

乘高铁“跑”在包裹前面

寄送快递时,魏勇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他准备乘车回许昌,万一有事耽搁太久,包裹在他回到许昌之前到达,快递员肯定要拨打收件人的电话。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要求快递员把包裹存放在学校门卫处。

快递发出之后,魏勇坐上了回许昌的高铁。2013年8月18日下午,他到达许昌。他认为寄出的包裹还在路上“走”着,可事实上,那个包裹已经被警方识破。警方把这个包裹当成了诱饵,正在等他上钩。

机场安检站查出藏毒包裹

2013年8月18日7时50分,南方航空公司安检站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对空运的包裹进行例行检查。工作人员发现一个包裹内藏有疑似毒品,随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将该包裹带回刑警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全程拍照记录。

包裹被打开后,民警在其中查获了疑似冰毒4袋、疑似麻古4袋。为了引蛇出洞,民警将包裹按照原样封装,并将这一线索通报给了河南警方。

8月19日早晨,这个包裹到达许昌。民警严密布控,准备对收件人实施抓捕。10时30分,魏勇在许昌县某中学门口签收包裹后被民警抓获。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魏勇想利用快递行业存在的漏洞,通过快递运送毒品。幸亏机场的安检足够严格,魏勇的把戏才被识破。类似的案件应该引起快递行业的高度重视,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两人花几万元制造冰毒,没挣到一分钱

因为犯了制造毒品罪,他们都被判刑

记者张汉杰通讯员郭艳

“我也不知道我制造的产品中含有冰毒成分。”6月12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制毒案件进行审理时,被告人一再为自己辩解。

王明、张志(均为化名)在网上购买了制毒设备和原料,并按照从网上搜索的制毒方法制出了一些冰毒。谁知他们请一些吸毒者“品尝”后,发现口味不正。案发后经鉴定,他们制造的毒品中含有冰毒成分。法院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制造毒品罪,一审分别判处王明和张志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7年零2个月。

俩无业人员合伙制造冰毒

王明,许昌人,46岁,无业。

“你现在还吸毒吗?”去年2月底,王明一个久未见面的朋友给他发了这样一条短信。

发短信的人叫张志,重庆人,40岁,无业。2001年,两人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关系甚好。2011年,王明回到许昌后两人渐渐失去了联系。

“早就不吸了。”王明回复。

“你现在有工作吗?”张志又问。

“没有。这么长时间没联系了,你找我是不是有事?”王明反问道。

“我们两个合伙儿在你们那里制造冰毒吧,搞这个挣钱。”张志说。

“不行,我们这里管得严。”王明回复。

“放心,很安全。”结束对话之前,张志说过几天就来许昌找王明。

“我也知道制造冰毒违法,但我贪图金钱。听张志说能挣到大钱,我就同意了。”对于当时作出的决定,王明非常后悔。

制作的冰毒口味不正

10天后,张志乘火车从广东赶了过来。

“放心吧,绝对能弄成。”两人见面后,张志立刻向王明作了保证。

购买制毒设备、制毒材料需要三四万元钱。王明从朋友那里借了一些,张志回深圳筹了一部分。

去年3月中旬,王明在网上购买制毒设备、化学药品后,通过物流运送到了他租的房子里。

有些药品在网上买不到,王明和张志就想其他办法购买。半个月后,他们把制造冰毒所需要的原材料都配备齐了。在王明的租住处,王明负责制造毒品,张志通过互联网联系买家。

制造冰毒需要一定的技术。第一次,他们折腾了半个月也没有成功。

第二次,他们在网上搜索了一些制造冰毒的方法。这一次,他们制造出了一种白色晶体。两人以为成功了,就拿着这些白色晶体请人“品尝”,结果对方表示口味不正。

钱没挣到,两人落入法网

因为制造的冰毒没有市场,去年6月4日被警方抓获时,王明和张志还没赚到一分钱。

魏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明、张志出资购买用于制造毒品的玻璃器皿、设备和化学试剂,在王明的租住处,由王明负责制造毒品,张志通过QQ聊天儿工具联系毒品买家。

去年6月,这个制毒窝点被民警查获,搜出疑似毒品物质16.9克。

本文来源:许昌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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