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经甲方审计的市场价确定。
6.结算时间
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费用,甲方应于具体建设项目竣工交付后60日内完成结算;土地整理费用,甲方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产业发展服务费用,每年结算不少于两次,末次结算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等,甲方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
7.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在乙方及入驻园区企业需要融资时,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情况下,甲方或其职能部门予以全力支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办理或为乙方及入驻委托区域企业争取各项最优惠的税收、技术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甲方应将委托区域纳入长葛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同时甲方应确保委托区域有不低于4,000亩开发用地的建设用地指标供项目进行先期开发建设;。
2)乙方承诺:负责全部委托事项所需的全部资金的筹措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平衡,以确保全部合作事项按时完成;组织进行委托区域的发展战略论证,科学制定委托区域的产业定位;整合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提出委托区域总体方案和规划建议,制订可行的实施计划。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总规、控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对于特殊项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8.转让和承继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授权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委托区域内独资成立专门从事委托区域开发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成立后,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享有、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由该开发公司承担。
9.退出机制
双方同意,乙方每年制定的投资计划及开发进度报甲方同意后严格执行。双方将协商确定考核评估机制,并对投资计划及开发进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连续三年不能有效执行双方关于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等约定目标等事项,且在合理周期内未能有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能力重新审定,有权终止协议。
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6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公司与长葛市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开发建设经营合作区域中的权利义务,确定了公司投资和回报计算方式,为公司与长葛市人民政府共同打造“产业高度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新城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该区域的成功开拓将有利于巩固公司在中原城市集群的产业新城发展格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编号:临2016-271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购买经营性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金额总计不超过300亿元,且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63号)。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嘉善县、来安县共竞得2宗土地,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竞得地块具体情况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上述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可增加公司土地储备43,187.1平方米,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提示
上述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编号:临2016-272
华夏幸福关于设立下属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霸州市孔雀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
2.投资金额:约合人民币133,762.1万元
一、审议程序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授权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总额80亿元人民币(及等额外币)范围内,实施对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的非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且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及等额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53号)。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编号:临2016-273
华夏幸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廊坊市圣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2.截至目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7.45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36.61亿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84亿元。
3.不涉及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签署担保协议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为被担保公司单体数据,总资产及净资产为被担保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数据,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被担保公司2016年1月至9月数据。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7.45亿元,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36.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27亿的248.84,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27亿的0.6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5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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