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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布第4号总河长令清理各种违建确保河道通畅

发布日期:2022/3/15 23:15:32 浏览:134

来源时间为:2022-03-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好河南省第4号总河长令,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日前,许昌市发布第4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决定》,要求在全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有行洪任务的河道。主要排查整治以下10类问题: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阻水片林,主要包括阻碍河道行洪的成片林木、高秆作物等;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交叉建筑物,主要包括修建的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妨碍行洪的设施;侵占、缩窄河道问题,主要包括修建围堤、生产堤等侵占河道,防洪堤、护岸工程建设束窄原河道,河道内开垦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抬高河道地面高程的活动场所,主要包括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的河段;没有统一治理河道,只治上游不治下游,只治城区不治郊区;政区边界两侧都不管的“卡口”河段;河长制建立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照中央要求,逐级、逐河段明确河长;河长制目标任务是否包括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第4号总河长令要求,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图片、无人机航拍、人工巡查等多种手段开展全面排查,今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今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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