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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许昌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29 9:26:43 浏览:1243

十分集中。收入方面,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幅度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取消减少收费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度减少财政收入。综合以上因素,经过认真测算分析,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8。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支持供给侧改革和推进创新驱动,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等,都需要大幅度增加支出,收支矛盾是近年来最为突出的一年。

2016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大发展战略”和“一极两区四基地”发展定位,围绕“一带十区四组团”的发展布局和“两高一率先”的发展目标,建设“五型许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财政性资金基金化改革,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

1.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提质发展。

●支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安排资金1亿元,优先支持发展电力装备首席产业链,培育壮大工业机器人等三大新兴产业链,优化提升发制品等六大优势产业链,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抓住国家去产能的政策机遇,支持我市煤炭、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和转型发展。

●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安排资金2000万元,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展电商跨境贸易,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发展;安排资金8600万元,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实施曹魏古城、三国文化园等文化旅游开发项目,提升文化旅游发展水平;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筹措资金1.6亿元,支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筹措资金2800万元,深入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农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整合资金1亿元,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安排资金5700万元,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鼓励企业科技研发,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和国家级高新区申建工作;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

2.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投入长效机制,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探索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争取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筹措资金17.2亿元,支持中心城区河湖水系、海绵城市、引黄入长济许、许昌高中北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筹措资金1.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货币化安置,落实市区购房财政补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安排资金7800万元,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吸引力、竞争力和带动力。

●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健全财政扶贫投入体系,筹措资金6100万元,支持和保障脱贫攻坚工程,力争解决8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使4.6万人稳定脱贫。

●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1.2亿元,支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美丽乡村和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筹措资金4500万元,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村奖补标准由4万元提高至7万元。

3.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积极支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70。

●支持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筹措资金6.3亿元,重点支持市区河湖治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厨亮灶”工程、养老服务体系、扬尘管控和电梯应急处置等民生项目建设。

●支持完善社保体系。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社保待遇提标扩面,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15元和12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安排资金1.8亿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基本工资提标政策。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6.9亿元,足额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持中心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薄弱学校改造;安排资金8000万元,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高职业技术学院生均经费标准;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许昌学院协同合作和创新发展。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资金8500万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至4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0元提高至45元,完善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同时,安排资金1.2亿元,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建设和文化改革发展。

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6亿元,增长8,加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等86.9亿元,收入总计236.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3亿元,增长12.6,加上上解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等23.2亿元,支出总计236.5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2亿元,增长7.7,加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县级上解收入等15.9亿元,收入总计6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

●税收收入34.3亿元,增长13.1。其中:增值税3.9亿元,增长16.4;营业税11.5亿元,增长16.8;企业所得税3.6亿元,增长19.1;个人所得税1.3亿元,增长12.3;城市维护建设税6.5亿元,增长13.5。

●非税收入12.9亿元,下降4.5。其中:专项收入5亿元,增长5.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亿元,下降9.9;罚没收入1.3亿元,下降6.1,主要是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收费项目,预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减少。

支出安排。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5亿元,增长6.3,加上上解支出、补助县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等5.7亿元,支出总计6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安排: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亿元,增长2.6。

●教育支出7.1亿元,增长4.8。此外拟用债券资金解决许昌高中新校区建设支出1.5亿元,考虑此因素后,实际增长26.9。

●科学技术支出6665万元,增长1.2倍。主要是2016年市直安排科技专项5000万元,增支365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86万元,增长7.4。主要是新兴媒体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不再安排,考虑此因素后,同比增长2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亿元,增长57.5。主要是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亿元,增长18.8。此外拟用债券资金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出4365万元,考虑此因素后,实际增长38.2。

●节能环保支出1亿元,增长47.5。主要是污水处理费专项增支1235万元和新增市区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资金43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9亿元,增长2.6。此外拟用债券资金归还市投资总公司融资本金2.2亿元,考虑此因素后,实际增长35。

●农林水支出3.2亿元,增长8.9。此外拟用筹融资解决中心城区关闭自备井费用1582万元,考虑此因素后,实际增长14.3。

●交通运输支出1.3亿元,增长7.7。此外拟用筹融资解决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四期工程建设资金1514万元,考虑此因素后,实际增长20.2。

●预备费9703万元,增长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符合《预算法》规定的1—3法定比例。

●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列收列支项目安排支出2.5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支出2.2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其他方面支出4亿元,下降16.7。其中:预留涉及个人政策性资金1.3亿元;海绵城市创建等重点项目前期经费5000万元;农贸市场改造2000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1717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1100万元;“四海”植树补助1000万元;东城区偿债支出90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省财政厅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按省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8亿元,增长5.7,加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动用结余资金等1.6亿元,收入总计57.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8亿元,下降23,加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动用结余资金等安排支出1.6亿元,支出总计57.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安排。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5亿元,下降20.5,加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0.6亿元,收入总计22.1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8亿元,下降20.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6亿元,下降35.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4亿元,下降26.6;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0.2亿元,下降31。

支出安排。按照“以收定支”原则,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1亿元,下降20.4。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9.8亿元,下降23.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0.6亿元,增长1.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0.4亿元,下降38.5;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支出0.2亿元,增长9.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0万元,增长1.1倍,主要是市投资总公司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430万元用于增加企业资本金,50万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1.6亿元,支出预算41亿元,预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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