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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市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7/7/29 11:58:34 浏览:1050

7月4日上午,全市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召开。许昌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迎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会上,许昌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主要内容。据悉,《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脱贫攻坚需要,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注入各县(市、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市、县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总体规模达到7000万元。各承贷银行在此基础上按基金5—10倍的规模放贷,对有创业意愿、创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扶贫贷款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杠杆撬动作用。

石迎军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到“三”个明确,“四”个加强。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为金融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支持重点,金融扶贫工作的重点为使用贫困人口就业的法人、贫困人口直接的小额贷款和贫困村的企业;明确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扶贫贷款利率、贴息优惠,建立完善风险共担机制。四个加强:即加强对接,积极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创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好金融杠杆,探索金融扶贫工作的新模式;加强统计,统一数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督导,及时研究政策,借鉴经验,定期对各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进行综合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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