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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要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发布日期:2017/10/7 10:11:58 浏览:879

来源时间为:2015-05-27

中国网5月27日讯(记者段留芳)据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培养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并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改革项目。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和《关于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6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我省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择优遴选,决定配套实施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参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旨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指导、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基本原则,针对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协同培养新机制,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各相关高校要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师工作会议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师〔2014〕934号)精神,整合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切实推进教师教育工作内涵式发展,改变我省高等师范教育同质化倾向,改变教师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变师范教育的生态,实现对高等师范教育的分类指导、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实现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的融合与协同,实现从“教书匠”的训练走向卓越教师的培养,实现从传统的师范教育走向现代的教师教育,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二、要扎实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将作为我省深化教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等师范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的切入点、突破点。各计划实施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和项目方案,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在招生选拔、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快推进教师教育领域内的综合改革。其中,河南师范大学、安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要结合教育部立项建设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和省教育厅已提供的支持,持续推进,确保项目的顺利结项,确保取得显著成果。

(一)分类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国家级和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行分类培养模式改革。针对中学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和引领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卓越中学教师,探索本硕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针对小学教育的实际需求,培养一批能够胜任小学多学科教育教学需要的卓越小学教师,探索全科培养的模式;针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探索综合培养的模式;针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批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针对新时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殊教育教师,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的机制。

(二)建立“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

计划实施高校要明确全方位协同内容,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努力构建起“权责明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即:地方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高校负责优化整合内部教师教育资源,促进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中小学全程参与教师培养,积极利用高校智力支持和优质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强化招生就业环节

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选拔改革,通过自主招生、入校后二次选拔、设立面试环节等多样化的方式,遴选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加强养成教育,注重未来教师气质培养,营造良好教育文化氛围,引导师范生树立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信念。建立完善师范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师范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任教。

(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师范生培养全过程,构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比重适当、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模块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紧密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在教师教育课程中充分融入优秀中小学教育教学案例,突出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推进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研究型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师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着力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以此推动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变革;实行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双导师制”;开展规范化的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贯穿培养全过程,分段设定目标,确保实践成效;结合学校实际,准确把握并及时研究分析师范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供需情况,不断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增强适应性和针对性,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

(五)整合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建立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形成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计划实施高校要整合优化教师资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聘请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技能人才到高校担任兼职教师,从事卓越教师培养工作,积极探索“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教师发展新机制。要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师资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教师教育师资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六)加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政策保障

在积极落实教育部出台的优惠政策外,省教育厅对于计划实施高校在教师培养模式、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项目、经费、政策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各计划实施高校要在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岗位职数、项目申报、课题研究、挂职交流、国内访学、海外研修、实践教学、评优表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以及师范生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具有推免资格的计划实施高校,在本校推免名额内重点支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切实为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经费、政策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建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机制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是教师教育领域内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变革,涉及方方面面,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艰巨性、挑战性,各计划实施高校务必加强领导,做好顶层设计,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在教师人才培养模式、教师教育体制、教师教育运行机制、教师教育保障制度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方位推进,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一系列的精神部署,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教育部成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国家级项目的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同时,教育部设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办设在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教育部委托项目办负责国家级项目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参照教育部的做法,省教育厅设立河南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办公室,委托河南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秘书处负责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联盟秘书处设在河南师范大学,项目办与秘书处合署办公),并相应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改革项目的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各计划实施高校也要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

(二)做好项目设计。各计划实施高校要按照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项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分类明确、定位明确的卓越教师培养标准。按照分类培养模式,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以项目申报书为基础,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善总体目标,实施举措、保障条件等,细化项目实施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预期成果。各计划实施高校于6月5日前要将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项目办(联系方式附后)。其中,我省获得教育部计划实施的高校要将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项目办。

(三)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专家指导计划实施高校开展的相关改革和建设工作,对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提交项目整体进展报告,开展项目检查和阶段评估等工作。每年12月15日前,各计划实施高校向省教育厅提交项目自评报告,其中,国家级计划项目同时向教育部项目办提交项目自评报告;12月30日前,省教育厅向教育部项目办提交我省项目阶段进展报告。鼓励项目计划实施高校之间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定期交流做法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实施。

(四)建立督导检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分类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实施成效显著的,予以相关倾斜支持,加大政策、资金方面支持力度;对工作思路不清晰、保障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得力、实施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取消承担资格。实时开展新立项目申报遴选工作,补充一批基础好、积极性高且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项目。各计划实施高校也要加强项目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做好结项验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周期为10年,项目期满将采用项目承担报送项目总结报告、实地验收、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验收项目的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对项目取得重大进展、突破机制体制障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学校给予表彰。教育部项目办联系人:魏振水、桑丽,电话:010-58582450,13701306011,电子信箱:zhyjshpy@hep。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C,邮政编码:100029。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王薇、谢斌,电话:01066092049。省教育厅项目办(河南师范大学)联系人:刘葳葳,电话:0373-3326194,传真:0373-3326162,手机:13938763165,电子信箱:liuwei@htu.edu。cn,地址: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邮编:453007。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夏青、刘会强,电话:0371-69691697(手机:13598083622),电子信箱:1047445435@qq。com。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

附件:1.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名单2.河南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5月26日附件1

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名单

序号

高校名称

项目名称

1

河南大学

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

2

河南师范大学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省幼儿教师卓越化培育工程——两校联合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探索

3

郑州师范学院

地方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培养卓越特教教师的改革与实践

4

河南科技学院

农科类卓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改革与实践

附件2

河南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名单

序号

申报学校

项目名称

一、中学类(5项)

1

河南师范大学

以国家级示范项目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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