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实验小学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采购清真食堂炊具”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采购清真食堂炊具
2.项目编号:JZFCG-G201406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清真食堂炊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7月4日起至2014年7月14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东城区三里桥街)。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1套留存)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1室(东城区三里桥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许昌实验小学;联系人:侯先生;电话:15937476878;地址:许昌市育才路。
2.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323993003、13193433663、0374-2365558;E-mail:。
七、特别说明
1、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供应商库,并在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报名须知。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果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拒绝发售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2、不发售电子版,不邮购招标文件。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许昌实验小学采购清真食堂炊具项目招标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许昌学院 食堂、宁夏永宁县清真食堂、永宁县 清真食堂、永宁县学校清真食堂、宁夏食堂改清真、宁夏永宁清真食堂、永宁清真食堂、清真食堂、许昌市政府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