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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人超期未还车租车公司追回却遭驾车人报警

发布日期:2016/10/16 15:33:28 浏览:1087

□记者王悦生

核心提示_郑州一家租车公司将一辆价值40多万的汽车出租后,租车人预交的租金用完了,车却未还。经GPS定位后,发现该车在许昌,于是租车公司便派人赶到百余公里外将车辆要回,没想到车到郑州下高速时,却被交警拦住,说是有人报警指其盗抢车辆……

百余公里外追回出租车辆

涉事的这家租车公司称,不久前,一位姓岳的客人来租了一辆奥迪A6,这辆车是该公司花40多万购进的新款奥迪。业务员按公司规定,验证了租车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户口簿,收取了3万元押金和一笔预付金,并告知对方,押金不能充当租金,租金用完后即视为租车到期,必须归还车辆。

“他交的租金用完后,没有按期还车。因为公司此前曾有一辆价值四五十万的车在出租时丢失,所以这次公司决定派人追回车辆。”租车公司的张经理说,3月11日下午,他们利用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查询到该车的位置后,启动了远程断电断油功能。随后,公司派人赶到许昌,当时车内坐着两个人,他和同事上前出示了购车的相关发票等证件后,开回了车辆。

下高速时却被交警拦住

当晚9时许,张经理一行在郑州下高速时,被交警拦住。

原来,租车公司将车开走后,车内的两人报了警,说是自己的车在高速上被人抢走了。随后,该警情被转往河南省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全力滞留该车。

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一张姓民警称,拦住该车后,租车公司出示了购车发票等,为搞清事实,警方通知报警人到现场接受问询。报警人到达后,说该车是从别人手里花十多万买来的。民警要求其和卖车人联系,对方说打不通卖车人的电话,也没法出示买车的相关手续和证件。

经调查,报警的两人一个是湖北人,一个是内蒙古人。但这两人说出的卖车人姓名,并不是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的岳某。

警方表示,因为租车公司出示了购车发票等证据,而报警的两人无法提供买车手续,所以车辆最终被租车公司开走。目前,该案按属地管理原则,已转交许昌警方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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