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我市市直学校的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学校教师265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之日(4月26日)为准,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4月26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8日8:30至5月12日17:30。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5月14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08房间(前进路46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5月14日16:00前提交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莲城大道1001号)核实确认。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
具体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见《许昌市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考试时间:2017年6月3日9:00至11: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4:30至16:30测试《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具有两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hrss.gov。cn)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面试为试讲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0374-2337026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8381000,6097000
附:许昌市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许昌市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全供)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报名单位代码
报考岗位代码
拟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岗位数量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备注
政府办
政府幼儿园
01
01
2
专业技术岗位
2
学前教育
大学专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小学教育基本理论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教育局
第二高级中学
02
01
12
专业技术岗位
1
语文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语文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2
专业技术岗位
2
数学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数学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3
专业技术岗位
1
英语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英语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4
专业技术岗位
1
物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物理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5
专业技术岗位
1
化学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化学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6
专业技术岗位
1
生物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生物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7
专业技术岗位
1
政治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政治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8
专业技术岗位
1
历史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历史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09
专业技术岗位
1
地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地理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
资格证;限师范类专业
10
专业技术岗位
1
体育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体育学科所需专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