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31
原标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同时,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许昌市市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单位: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诉讼费担保情况担保合同编号
1河南讯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100114Z0262,988,620.582,399,176.1231,939.00郑缆许昌电缆销售有限公司、阳光旭昇电缆有限公司。
许昌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
刘广林和赵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3120114Z026-1;13120114Z026-2;13120114Z026-3;13120114Z026-4
注:
1、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情况、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担保金额等以合同为准;利息计算、费用按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