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两家药企违法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被许昌市食药局点名

发布日期:2017/10/7 10:11:39 浏览:504

(孙妍文)8月23日,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5期发布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产品公告。一保健食品和一非处方药广告违法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宣传治疗功效,有媒体进行违法宣传,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等。

许昌广告公司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

公告显示: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避免人民群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2017年5月份河南省部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共26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有1条次,保健食品有25条次。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有:1.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脑丸”,其药品功能主治为滋补精血,健脑益智,安神镇惊,化痰熄风。用于迷惑健忘,记忆减退,头晕耳鸣,心烦失眠,心悸不宁,癫痫头痛,神烦胸闷。该企业在一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宣传治疗功效;2.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丹牌唯力胶囊”,其保健作用为缓解体力疲劳、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该企业在两家媒体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误导消费者。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现将违法广告予以公告,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举报。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对在本辖区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两家药企违法发布药品、保健品广告被许昌市食药局点名》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药企 保健品、河南省许昌市食品药品、许昌市食品药品、药品和保健品的区别、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保健品是药品吗、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保健品属于药品吗、食品药品保健品

最新企业单位
  • 清明假期出游去哪儿?河南多家景区免门票04-22

    来源时间为:2024-04-04人间最美四月天,清明踏春正当时!这个清明节假期,河南各地文旅活动精彩纷呈,一起出门走走吧!郑州建业电影小镇:“汉服霓……

  • 黄金饰品成了时尚年货提醒量力而行理性消费04-22

    小年已过,年味儿更浓。市区各大商场人潮涌动,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开始置办年货,准备欢欢乐乐过大年。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除了食品、服饰、家居等商品依然是年货的重头……

  • 桂发祥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04-15

    来源时间为:2024-04-08()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一)所处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传统特色及其他休闲食品的研发、……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