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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6/7/18 5:22:24 浏览:559

近年来,许昌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实现了市县全覆盖,保险品种由从最初的玉米、小麦、能繁母猪3个品种,扩大到烟叶、大豆、林业、奶牛、育肥猪等8个品种。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化解农业风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服务“三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许昌市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力推动农业保险工作,今年7月份,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财政、农业、林业、畜牧、金融和各县(市、区)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发挥好部门协同作用,共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农业保险这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1-10月份,我市共承保政策性冬小麦保险12.3万亩,玉米保险9万亩,大豆1.7万亩,公益林9.5万亩,能繁母猪3.1万头,育肥猪6.6万头,奶牛862头,烟叶3.3万亩,保障了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具体措施:

(一)加强农业保险的保障力度。一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三年来,我市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本级安排等形式,累计筹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105.2万元,其中:今年安排筹措补贴资金760.9万元,为我市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二是扩大农业保险品种范围。保险品种2014年在我市开展的农险品种有小麦、玉米、大豆、烟叶、能繁母猪、奶牛保险,2015年新增了育肥猪保险和中原农险的信贷保证保险,保险品种不断增加。三是承保机构逐年增加。我市参与农险的保险机构不断增加,2014年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国寿财险、太平洋等保险公司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2015年新增了中原农险、安邦保险两家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四是调整了保费额度及保费负担比例。今年小麦保额由原来的383元提高到447元;玉米保额由每亩301元调整到329元,特别是中原农业保险公司推出了“小麦A款”、“玉米A款”险种,保额分别由小麦原来的383元提高到800元,由玉米原来的301元提高到700元,增加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奶牛保额由原来的每头5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保障了种养殖农户的切身利益。

(二)规范执行农业保险相关政策。一是按照《河南省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豫财金〔2015〕3号)的要求,对我市农业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和完善,对农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将保费补贴市县配套部分纳入预算调整测算因素。从2014年起,省财政将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纳入省对县(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全额拨付农业保险县(市)应负担部分,从体制上减轻了农业保险基层财政负担压力。三是支持中原农业保险公司业务开展。由地方政府参股中原农业保险,在健全网络、合规经营、创新产品、加强服务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确保惠农政策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发挥好农业保险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稳定器”作用。

(三)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印制了农业保险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及时分发到各基层农险部门和农户手中。二是召开全市基层财政干部培训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基层人员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培训、再督促。三是各市、县、乡通过采取印制条幅、宣传车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四是各级保险承办机构不断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台、报刊、广播等主流媒体刊载播发宣传专题,向广大农户讲解农业保险相关知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规范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程序。一是承保公示,信息公开。中国人寿财险许昌中心支公司将承保清单、理赔明细表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确保农户及时了解自己种植的小麦、玉米等参保和理赔情况,保障了农户知情权。二是责任到人,及时理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许昌分公司指定专人现场查勘,全天候24小时开展现场查勘和理赔工作,确保农业保险第一线查勘率达到100,减少理赔中间环节,提高结案周期和理赔速度。三是创新模式,提高效率。中原农业保险许昌分公司在承保模式上,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以种粮大户为重点推广“玉米A款”新险种,以保障程度高的优势得到了不少种粮大户的青睐;中华联合许昌中心支公司依托烟叶种植优势创新烟叶保险险种,为我市广大烟农提供了充足的风险保障。

(五)加强对承保机构的业务指导。按照农业保险“五公开、三到户”的监管要求,由市农险办定期组织召开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座谈会,要求各承保公司认真落实理赔公开、赔款到户以及理赔回访等制度。责成市财政、农业、畜牧、金融等部门对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农业保险业务进行现场调研,督促各承办机构优化服务网络,加强内控管理与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农业保险发展质量。

(六)实施对各承保机构年度绩效考评。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各承保农户、各乡镇财政、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对承保机构规范承保、合理理赔、优质高效服务进行综合考评,对绩效考评差的承保机构实行末位淘汰。

二、目前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的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保险的惠民作用得到了一定发挥,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市的农业保险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市县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不均衡。部分市县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力度不足;同时,基层承办机构认为农业保险风险大、盈利难,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足。两方面因素直接造成了全市农业保险工作进展不均衡。

二是农民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我市地处平原,常年风调雨顺,丰年多,灾年少,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部分市县对农民保险的宣传工作不到位,效果不理想,农户对投保程序、补贴政策了解不多,投保积极性不高。

三是个别保险公司承保流程尚需规范。2013年以来,监督检查发现有个别保险公司代垫保费、凭证不到户、不按规定公示等不规范操作现象,加之前几年出现过农户受灾后,个别保险公司理赔手续复杂,理赔兑现不能落实等现象,损害了农户参保积极性。

四是承保机构的服务能力不强。农业保险客观上存在保险额度小、成本高、收益少,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又面对千家万户,保险承办机构人员配置不足,展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限,影响和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大面积、持续性开展。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增加中央财政保险品种。花木、药材、烟叶作为经济价值高的作物,相对于传统的小麦、玉米来说,对保险的需求更为强烈。但目前这几项都没有纳入中央财政保险品种,即使我们开展这几项保险,保费资金也需要由农户、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保费。这将对市县财政形成新的压力,不利于农业保险新险种的开发和推广。

二是建议继续提高保费和保额。尽管部分农户依靠农业保险降低了种植风险,但由于保额较低,已远远涵盖不了农业的生产成本,加之个别保险公司存在定损不合理、赔付比例低等问题,因此建议上级部门提高保险保费和保额,同时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农业保险理赔业务,科学合理确定灾害损失,方便、快捷地为农民兑付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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