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者,或同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经历满2年以上)者可直接进入面试(信息采集费12元)。免笔试人员的成绩按所有考生笔试的平均成绩计算。笔试考务工作委托
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2、面试。8月1日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五、体检和考察2009年8月2日至9日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六、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市人事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