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许昌市举办环境监控业务知识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控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掌控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技能,提升我市环境监控运行管理水平。
在此次培训班上,许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部28号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19号令)等进行了解读,还对环境监控工作建章立制提出了要求。
此次培训班以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和满足环境管理需求为原则,以巩固现有成果、完善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排污单位监管为核心,以构建的监控设施建运规范体系、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及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监控设施建运监管平台为抓手,逐步建立“全面开放、权责明晰、监管规范、技术先进、运行高效”的监控设施建运新机制。
通过培训,许昌市环境监控工作建设及管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市、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培训。
相关链接·17-06-25·17-06-25·17-06-25·17-06-25【责任编辑:李瑞】__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协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市举办环境监控业务知识培训班》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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