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重大违法及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未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有转包代工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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