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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8 13:35:45 浏览:340

来源时间为:2019-09-16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XCJYC—SB—2019—010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动力部锅炉房。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进口LOOS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二标段:国产特富锅炉尾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2.3招标内容:

2.3.1一标段:对许昌卷烟厂两台进口LOSS锅炉进行改造,改造后,其尾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28毫克/立方米”(详见技术标准)。

手持式烟气分析仪一台(能够分析烟气成分:NOX、湿度、温度、流量、含氧量、硫、烟尘、CO₂等)。

2.3.2二标段:对许昌卷烟厂一台国产特富锅炉进行改造,改造后,其尾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28毫克/立方米”(详见技术标准)。

2.4改造工期:一标段: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3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二标段: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2.5质量要求:

2.5.1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锅炉制造验收标准和许昌市环保局最新排放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通过国家及许昌市有关部门验收;

2.5.2改造后设备运行稳定,排放的尾气符合许昌市环保局要求并环保验收合格,其尾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28毫克/立方米;

2.5.3改造后应有效保障锅炉出力和锅炉效率;

2.5.4改造后应有效保障锅炉安全运行,有效保障蒸汽压力和质量;

2.5.4改造后环境及噪声水平不高于国家及许昌市相关标准。

2.6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9年09月12日

3.2评标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4.评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29分

含税投标总报价:6880639.00元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6089061.06元

改造工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1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国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0.80分

含税投标总报价:6788960.90元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6007930.00元

改造工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1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日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0.16分

含税投标总报价:7146830.00元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6324628.23元

改造工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1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8.32分

含税投标总报价:1031900.00元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913185.84元

改造工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4.54分

含税投标总报价:1088575.00元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963340.71元

改造工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市金陵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2.87分

含税投标总报价:1128220.00元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998424.78元

改造工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

质保期:设备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5.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5.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1.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1.4投标人为燃烧器供应商的,则须提供燃烧器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为燃烧器制造商则无需提供;

5.1.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

5.1.6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1.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5.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2中标候选人响应情况

一标段: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河南国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河南日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二标段:

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郑州市金陵锅炉安装有限公司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6.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及许昌卷烟厂内网上发布。

7.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9日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51275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31990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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