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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4/16 19:21:21 浏览:932

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25,000,000.00元。

注2: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1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共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称为一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上述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2,50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除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之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3008证券简称:开普检测公告编号:2022-01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23-00048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51,802.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437,367.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43,736.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2,460,550.38元,减去2020年度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654,181.17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近期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充分兼顾股东回报与业务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证券简称:开普检测公告编号:2022-01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普检测”)对2022年度全年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联营企业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酒店”)涉及的采购商品及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张喜玲已按规定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97.74万元(含税),2022年度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09.30万元(含税)。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1年与电气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联营企业君逸酒店经审批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569.25万元(含税),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97.74万元(含税),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喜玲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地址:许昌市尚德路17号

主要经营业务:电力装备、智能电器领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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