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12/18 0:51:08 浏览:1980

原标题: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18版)

单位:元

1)2001年6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财政证券公司净资产折股出资中原证券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政办文[2001]21号),批准河南财政证券公司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全部折股出资中原证券,其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河南省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经开持有该等股份。

2)2002年3月13日,安阳市人民政府以《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阳财政证券公司转制问题的批复》(安政文[2002]22号),批准以安阳市财政证券公司经评估后的可参股资产折股出资本公司,并委托安阳经开持有该等股份;

3)2002年3月11日,焦作市人民政府以《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市国债服务部证券类资产对省中原证券投资入股的批复》(焦政文[2002]19号),批准将焦作市国债服务部证券类资产766.8356万元,授权焦作经开向本公司投资入股;

4)2002年3月11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鹤壁市财政证券公司出资参股中原证券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鹤政办文[2002]14号),批准鹤壁市财政证券公司出资500万元参股本公司,并委托鹤壁建投持有该等股份。

2002年11月8日,公司取得了河南省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豫工商企410000100669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3,379.00万元。设立时,公司各股东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4)公司设立时资产评估的有效期

公司设立时,亚太评估事务所对发起人用以出资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分别出具了亚资评报字[2001]39号、亚资评报字[2001]41号、亚资评报字[2002]第1号、亚资评报字[2002]第2号、亚资评报字[2002]第3号资产评估报告(其有效期均为2001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公司于2002年10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开业的批复,于2002年11月1日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批复,并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成立。即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时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失效,并导致公司设立日期超出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

但鉴于全体发起人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完成了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

2002年9月1日,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签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02年9月16日,亚太会计事务所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02]08号),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的出资,注册资本已缴足。

2002年9月19日,即在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内,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

因此,虽然公司设立日期超出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但公司全体发起人已依法在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完成了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手续,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不存在超过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问题。并且,根据本公司发起人的约定,发起人投入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公司设立之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原股东承担,上述损益已经会计师审核确认,本公司设立时应收股东的款项业已全部收回。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评估报告虽已过期,但发行人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已完成了验资,并由会计师对发行人自评估基准日至发行人成立日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了审核,约定由原股东承担,发行人设立时应收股东的款项业已全部收回,因此,该事宜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公司向河南证券等收购相关证券类资产

(1)公司收购河南证券证券类资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26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函》(豫政函[2001]66号),公司成立后收购了河南证券的证券类资产。

2001年12月25日,亚太评估事务所对河南证券申报的拟出售给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资评报字[2001]第40号)。结果如下: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河南证券申报资产账面价值为2,108,452,209.39元,负债账面价值为2,490,152,056.93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1,699,847.54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110,377,930.09元,负债总额为2,492,919,697.97元,净资产为-382,541,767.88元。上述评估报告已经河南省财政厅以《关于河南财政证券公司等四家公司重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的函》(豫财企[2002]18号)予以确认。

2002年12月31日,公司与河南证券签订《证券类资产收购协议》,协议约定的被收购资产范围为:由河南证券在该等协议签订时存续经营的总部和19家证券营业部及11家证券服务部等证券类资产。证券类资产的种类是实物性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具体范围是指:①《评估报告》(指亚太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亚资评报字[2001]第40号,下同)中列明的河南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席位31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席位20个、总部和19家证券营业部及11家证券服务部的:A.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评估报告》中所包含的其他设备和设施;B.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装饰、装修;②评估基准日至本协议生效日河南证券新增的证券类资产。(以下称“被收购资产”)

协议约定的收购价格为:以《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被收购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双方商定“被收购资产”的价格为117,105,705.50元。该价格最终以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河南证券出具的200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涉及应对该价格调整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2003年3月22日,岳华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岳总核字[2003]第A045号),以亚太评估事务所亚资评报字[2001]第40号评估报告为基础,被收购资产截至2001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125,354,166.73元,经审核的至收购日(2002年12月31日)调整后收购价款为114,953,507.87元。

上述资产收购价款已经支付,相关资产的交接工作已经完成。

(2)公司收购驻马店市国债服务部

2002年1月6日,亚太评估事务所对驻马店市国债服务部申报的拟出售给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驻马店市国债服务部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资评报字[2002]第4号)。结果如下: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驻马店市国债服务部申报资产账面价值为365,689.50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09,479.04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6,210.46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416,623.70元,负债总额为109,479.04元,净资产为307,144.66元。

2003年1月,公司与驻马店市财政局签订《证券类资产收购协议》,约定由公司收购驻马店市财政局证券类资产,收购资产范围及价格如下:①以《驻马店市国债服务部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资评报字[2002]第4号)为基础,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各项目自评估基准日至收购日(以下简称“待收购期”)的变动在符合《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调整;②自2001年10月1日至收购日期间的新增固定资产按本次收购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计算折旧,并按减去待收购期应计提折旧后的余额作为该固定资产的收购价格;待收购期内新增无形资产按预计摊销年限计算应摊销金额,并按减去待收购期应摊销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该无形资产的收购价格;其他新增资产、负债项目根据《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核算至收购日的账面净值作为收购价格;③自评估基准日至收购日涉及权益变动和资产、负债各项目数值和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以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涉及应对收购价值调整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2003年3月22日,岳华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岳总核字[2003]第A048号),以亚太评估事务所亚资评报字[2001]第4号评估报告为基础,被收购资产截至2001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416,623.70元,经审核的至收购日(2002年12月31日)调整后收购价款为199,113.26元。

上述资产收购价款已经支付,相关资产的交接工作已经完成。

(3)公司收购孟州市国债服务部

2002年1月6日,亚太评估事务所对孟州市国债服务部申报的拟出售给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孟州市国债服务部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资评报字[2002]5号)。结果如下: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孟州市国债服务部申报资产账面价值为158.22万元,评估价值为136.79万元。

2003年1月,公司与孟州市财政局签订《证券类资产收购协议》,约定由公司收购孟州市财政局证券类资产,收购资产范围及价格如下:①以《孟州市国债服务部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资评报字[2002]5号)为基础,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各项目自评估基准日至收购日(以下简称“待收购期”)的变动在符合《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调整;②自2001年10月1日至收购日期间的新增固定资产按本次收购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计算折旧,并按减去待收购期应计提折旧后的余额作为该固定资产的收购价格;待收购期新增无形资产按预计摊销年限计算应摊销金额,并按减去待收购期应摊销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该无形资产的收购价格;其他新增资产项目根据《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核算至收购日的账面净值作为收购价格;③自评估基准日至收购日涉及权益变动和资产、负债各项目数值和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以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涉及应对收购价值调整的应进行追溯调整。

2003年3月22日,岳华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岳总核字[2003]第A046号),以亚太评估事务所亚资评报字[2002]5号评估报告为基础,被收购资产截至2001年9月30日评估价值为155,416.00元,经审计的至收购日(2002年12月31日)调整后收购价款为102,981.01元。

上述资产收购价款已经支付,相关资产的交接工作已经完成。

(4)公司收购许昌市国债服务部

2002年1月6日,亚太评估事务所对许昌市国债服务部申报的拟出售给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许昌市国债服务部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资评报字[2002]第6号)。结果如下: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许昌市国债服务部申报资产账面价值为12,709,999.57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10,900.00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2,599,099.57元;经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2,912,237.66元,负债总额为110,900.00元,净资产为12,801,337.66元。

2003年1月,公司与许昌市财政局签订《证券类资产收购协议》,约定由公司收购许昌市财政局证券类资产,收购资产范围及价格如下:①以《许昌市国债服务部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资评报字[2002]第6号)为基础,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各项目自评估基

[1] [2] [3] [4] [5]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05-08

    来源时间为:2023-06-2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RKGL2024102905-07

    来源时间为:2024-05-06(一)预算金额:140000.00元(二)评标信息评标日期:2024年05月6日评标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

  • 华谊兄弟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05-07

    来源时间为:2024-04-30()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报告期内,()行业步入了全面复苏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电影局……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